2012年2月7日星期二

共和议院制

上议院 和 下议院 司法政权

上议院者不能拥有认何党籍和下议员身份,为了司法独立,公平公证,科学管理。

尊贵者,得高望重者和能力者(抱括外籍人)才能当上议院。如国家部长(正副),最高大法官,司法部门 和 内阁成员。 当上议院成员者都必须通过七成赞成票数 (不抱括内阁)。

下议院,由民选。下议院者拥有百分百的监国大权,拥有切换上议院,立法和修改宪法权力。

上议院要对下议院负责,而下议院就对人民负责。


国家军官必须忠于下议院。

国家财政分为三部,军事开支,国家共公开支 和 国家发展开支。
后两者百分之百公开和透明,军事开支半透明制但是议院拥有对军事开支拥百分之百透明权。


最高元首 (总统),由民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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